唉......忘不了菠萝,真惨.......
我曾经问过朋友,要怎样才能测彻底地放弃他,忘掉他呢???其中一个说:“喜欢另一个人。”哈???喜欢另一个???可以吗???可是我暂时没办法忘记他耶........不过如果可以的话,我一定会的。律律???什么??!!!!!嗯..............应该可以吧........反正最近我都开始看他了,哈哈哈!!!!可是我只是纯粹看喔!!!!我并没有喜欢他,我也不想。因为我本身认为,凡是比我大3岁的都不是好人,都是很串的那种。在前年的一个家庭营,我遇见一个比我大3岁的男生,他真的真的好串,好衰喔!!!!不过,他很帅。超级的帅!!!!我问过很多人,他们都一致这么认为。哈哈,我这一次的眼光总算很不错了吧???所以,别再说我bad taste 了!!!!
我在想,最后一年了,我还必须喜欢另一个快要毕业的人吗???这样很惨的耶.......喜欢多一个人,就多一份挂念,也多一份痛苦,因为要面临离别的日子。
所以,我决定了。
1,忘记菠萝 2,继续喜欢菠萝。
总而言之,就是不可以喜欢律律!!!!!也不可以喜欢比我大3岁的男生!!!!!( 仰慕就还ok 啦........哈哈哈!!!!)
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
菠萝???还是律律???
发帖者 伤心の石头 时间: 18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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